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,根据《上饶市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饶工信投资字〔2021〕157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3年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重点产业发展升级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2个资金专题,共4类扶持领域项目。
(一)重点产业发展升级专题
重点产业发展升级项目
(二)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
1.工业领域数字经济发展项目
2.数字化转型服务载体建设项目
3.数字化网络化改造项目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在饶运营的分支机构。
2.重点产业发展升级项目必须是“江西省工业重大项目管理调度平台”的项目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必须是2021年9月1日实施以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止的竣工或阶段性完工的数字化、网络化改造方向项目,且申报单位的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须 L5级以上;服务载体方向申报主体必须是2021年以来在饶运营且运营状态良好。
3.项目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未被信用中国(江西)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环保、安全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。
4.重点产业发展升级项目须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立项、环评、节能等职能部门审核(批复)文件,如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,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证明。
5.项目未获得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(有无获得均需在申报文件中说明)。
(二)各专题扶持领域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
(详见附件)
三、申报程序
1.项目申报单位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。
2.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、上饶经开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后,于10月20日前向市工信局上报请示文件(请示文件须写明项目经本单位“三重一大”审定),并同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(2份)和电子版。
3.各专题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 3个(工业领域数字经济发展方向项目不作数量要求)、上饶经开区经发局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 4个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精心组织申报。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、上饶经开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,对照通知要求,指导督促项目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,严格审核把关。
(二)压实主体责任。各推荐单位要实行双人审核制,做好项目材料核查工作,推荐项目清单报送前须经本单位“三重一大”审定。要督促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如实客观编制项目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。凡发现申报单位存在虚假包装项目材料、出具假发票凭证、编制虚假财务(审计)报告等行为的,将对所申报项目一票否决。
(三)强化项目监管。凡纳入扶持计划项目,申报单位要按照后续工作要求,主动接受项目调度管理。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调度和监督管理,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拨付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,精准高效开展资金绩效自评等工作,不断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。
联系方式:郑炜顺(重点产业发展升级专题)、0793-8306163、srgxw@163.com,
曾志洪(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)、0793-8306448,jxsr8306448@163.com。
附件:1.重点产业发展升级专题项目申报指南
2.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项目申报指南
3.申报项目汇总表
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3年9月19日